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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示范课评价标准

作者:时间:2021-11-10点击数:

课程思政示范课评价标准应实现对课程思政各要素的系统关注,并凸显以下特征:课程注重建设性、教学注重形成性、学生注重发展性。

第一,凸显以课程为单元评价标准。该标准应覆盖课程思政的目标、材料、实施等维度:课程思政目标可实现和可评价程度,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符合学情,是否符合专业课程思政群的要求(逻辑),课程思政元素挖掘与提炼的科学程度,课程思政内容供给是否合理(符合学生需求),课程思政教学组织形式的适切性,课程思政实施方法与模式的科学性,等等。

第二,凸显形成性的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标准。课程思政课堂教学的评价标准应包含教学目标、思政内容、教学模式与方法、教学管理与评价、教学效果、教学材料(资源)、教师教学行为与素养等维度。凸显形成性的课程思政教学评价应侧重揭示教学现状与理想目标之间的距离,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成因。因此,课程思政教学标准应侧重对教学的检视,具体观察点在实现程度上与理想目标的距离有多远、如何对标改进。

第三,凸显发展性的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发展标准。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发展评价应基于专业角度,分两个层面从两个维度设立标准。所谓两个层面,是指基于课堂教学的实时评价和基于课程的阶段性评价。所谓两个维度,是指评价标准要涵盖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的认知、基于专业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的运用(能力)。而发展性则体现在对上述两个维度的发展采取分级描述,以便于评价者明确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各维度的发展情况,并基于反思等手段改进课程与教学,优化学生的学习体验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一、评价原则

1.遵守本科教学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教学管理规定、落实课堂教学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整合教学资源、充分挖掘思政元素,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课堂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贯彻课程思政育人理念。积极实践课程思政建设、勇于探索课堂教学创新,切实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式,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具有一定的示范性。

二、评价标准

(一)示范课程评价标准

1.课程教学材料规范完整。能够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各章节课程思政结合点不少于3个。

2.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突出。能够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创新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中的价值导向,评价方式科学合理,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3.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二)示范课堂评选标准

1.课堂教学内容有利于增强大学生对课程学习的获得感,能够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深入挖掘思政元素、合理选择教学内容、设计课堂教学活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

2.课堂教学育人成效显著,能够较好地体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学生品格养成的有机统一,课堂教学风格突出,特色鲜明、感染性强、学生评价良好,对其他同类课堂具有可推广性、可借鉴性的教学改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