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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4-04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为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资格

(一)各教学院(部)从事全日制学生教学(含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

(二)申请参赛的教师必须担任本年度课堂教学(理论课教学或实验课教学)任务,态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优良(学生评教平均分在80 分以上)。

(三)申请参赛的教师在参赛年度两个学期均承担课程教学任务,且每学期不少于10周以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不能参赛:

1、曾在上一届竞赛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同门课程);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未满3年;

3、近三年来发生教学事故的。

二、竞赛项目

(一)理论课教学竞赛项目

(二)实践课教学竞赛项目

三、竞赛考评指标及主要内容

(一)理论课教学:参照《南阳理工学院听课手册》中理论教学相关评价指标及标准要求。

(二)实践课教学:参照《南阳理工学院听课手册》中实践教学相关评价指标及标准要求。

四、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2019年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五、竞赛时间、程序与要求

一)学校依照各教学单位教师人数,对各院部参赛名额(理论课按照专职教师数量的4%计算,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实践课每个教学单位一个名额)进行分配(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4月4日至4月15日前为院级初赛阶段,初赛以院(部)为单位,以随机随堂听课、组织集中竞赛相结合的形式进行;4月18日——12月初为校级决赛阶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教学单位接到本通知以后,要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成立由教学院(部)院长(主任)为组长的院级竞赛领导小组,积极组织符合参赛条件的所有教师参加初赛。

2、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制定本单位竞赛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院内初赛工作按方案顺利进行。

3、每次教师技能竞赛时均组织评委认真评议(不少于3人),并组织其他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观摩学习。

4、初赛结束后,择优按照配额向学校推荐参加校级决赛。人选推荐结果,应在院(部)内予以公布。

(三)学校组委会组织校级理论课和实践课决赛,决赛以课堂教学的形式分组进行。

1、学校建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评审鉴定专家库,每年从专家库中抽取听课专家(每年更换30%以上),参加竞赛的教师在开课期间应自觉接受听课专家组的听课和对教学资料(按学校相关要求)的检查。竞赛期间不得随意调课,每调课一次扣除5%平时听课成绩。

2、竞赛总成绩由现场决赛成绩(45%)、说课(20%)、平时听课成绩(20%)、教育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成果(10%)、学生评教(5%)五部分组成。每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打分,按规定比例计入竞赛总成绩。

3、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奖项按照理论课教学项目和实践课教学项目分别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评选结果公示,报学校审批。

(四)其他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在4月8日下午5:00点前将本单位初赛阶段的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督导科,电子版发送至:1575186723@qq.com(地点:行政楼101室,联系电话:62073875,联系人:李萌);

2、在行政教辅单位工作的参赛教师,到承担课程所在院部参加初赛;

3、凡属本次参赛对象的教师,无故退出技能竞赛的,2019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档次;

4、本学年仅上全校公选课的参赛教师,4月8日前到教教学研究与督导科(地点:行政楼101室,联系电话:62073875,联系人:李萌)登记,由教务处单独组织初赛;

5、请各教学单位在4月15日下午5:00点前将本单位公示后的参赛教师申请表、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督导科,电子版发送至:1575186723@qq.com标题统一为:某某申报表、某某单位汇总表(地点:行政楼101室,联系电话:62073875,联系人:李萌)

教务处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