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目前我校各本科专业2019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将相继结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也将进入中期撰写阶段。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18〕86号)精神,教务处将组织对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学院自查:2019年3月27日-4月12日。
(二)、学校检查:2019年4月15日-4月19日。
二、检查方式
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
三、学院自查内容
(一)毕业实习工作
包括检查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及执行情况,查看毕业实习安排表、学生实习申请表、指导教师指导记录、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鉴定表以及学生实习报告、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撰写情况。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指导工作情况、指导方法与工作进度、工作措施以及对学生已完成工作的质量评价、存在的问题(包括作假行为)及解决办法等,并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根据自己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后交学院保存。
2、学生完成情况
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进度、文本格式的规范性。
3、毕业设计改革进展情况
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改革(包含开题答辩等)的学院组织开展情况。
(三)学院自查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次检查内容,组织专人对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填写附件2。
2、各学院于4月2日前将学院毕业实习自查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nylgsjjx@163.com,文件名分别为:××学院2019届毕业实习自查报告、××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3、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要全部进行重复率检测。各学院应明确要求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严格杜绝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禁止学生购买、出售毕业设计(论文)或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买卖;禁止学生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毕业设计(论文)或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代写;禁止学生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禁止学生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 检测不合格的论文,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五、学校抽查
(一)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毕业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抽查将采取座谈会和查看材料的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罚款,督促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时各学院需提供附件1、2、3的材料。
附件:1、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填写)
2、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学院填写)
3、学校抽查时各学院需准备的材料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3月26日